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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顺市第三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

按照省、市卫计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,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结合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,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、依法治理、源头治理结合起来,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,形成压倒性态势,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,形成长效机制,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二、工作步骤

(一)精心组织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,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。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,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,部署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。

(二)营造氛围。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,采取制作宣传专栏、悬挂宣传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、LED集中宣传等形式,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全院职工人人知晓。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与法治宣传结合,广泛宣传宪法、刑法、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,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。

(三)形成合力。积极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,对我院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、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坚持依法行政、依法履职,强化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,明确政策法律界限,加强协调配合,形成执法合力。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,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,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。

三、工作举措

(一)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浓厚氛围

1、按照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原则,在医院日常监管、医疗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,在医院形成上下一体、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。

2、聚焦关键时间、重点区域、重点人群,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,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,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、方式和方法,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知晓,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,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。加强舆论引导,做好法律政策宣讲、解疑释惑等工作,及时发现、封堵、删除有害信息,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。

3、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、作风建设结合起来,突出反腐宣传教育,坚持标本兼治、源头治理,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。面对面向职工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,引导职工积极揭发检举“医闹”、宗族恶势力、“保护伞”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。

4、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,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。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,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,线上线下一体发力,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,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。

(二)加强线索摸排,全面掌握情况

把排查线索、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,对医院黑恶势力恶意竞标、强揽工程;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、强行阻工、强揽生意;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、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

1、畅通举报途径。医院公开“扫黑除恶”举报电话(02454628862),如有情况及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2、深入走访服务。深入全院各科室,开展走访调查,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,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。

3、集中研判深挖。协同配合所在街道、社区、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,对近年来涉及医疗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、串并分析,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。

(三)突出重点深挖,依法严厉打击

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、滚动排查。对医院涉黑涉恶总体情况、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,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、串并分析,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。

四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抚顺市第三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,院长、委党委书记任组长,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,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、指导督办医院扫黑除恶工作,研究解决重大问题。全院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,要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。要勇于担当、敢于碰硬,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,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、深挖彻查“保护伞”排除阻力、提供有力保障。

(二)强化督导考核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医院综治工作(平安建设)考核体系,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。适时开展专项督查,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。

(三)严格责任追究。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。对因重视不够、发现不及时、打击不主动、整治不彻底,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,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。对问题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,绝不姑息。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,对日常监管不到位,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,要实行责任倒查,严肃问责。对医院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、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,按照失职、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 

 

 

抚顺市第三医院

2018年6月6日